摘要
测试目的
以此确定产品消毒后启用时间,当产品原料与消毒工艺改变时应予测试。
内容
G2 样品采集
于环氧乙烷灭菌后,立即从同一消毒批号的三个大包装中随机抽取一定量小包装样品,采样量至少应够作两次测试用。
分别于环氧乙烷灭菌后24h及以后每隔数天进行残留量测定,直至残留量降至4.2条所规定的标准值以下为合格。
G3 仪器操作条件
仪器:气相色谱仪,氢焰检测器。
操作条件:
柱:Chromosorb W.HP,80目;玻璃柱长2m,直径3mm。
柱温:120℃。
检测器:150℃。
气化:150℃。
载气量:氮气:35mL/min;
氢气:35mL/min;
空气:350mL/min。
柱前压:108kPa。
G4 操作步骤
G4.1 标准配制
用100mL玻璃针筒从纯环氧乙烷小钢瓶中抽取环氧乙烷标准气(重复放空二次,以排除原有空气),塞上橡皮头,用10mL针筒抽取上述100mL针筒中纯环氧乙烷标准气10mL,用氮气稀释到100mL(可将10mL标准气注入到已有90mL氮气的带橡皮塞头的针筒中来完成)。用同样方法根据需要再逐级稀释2~3次(稀释1000~10000倍),作三个浓度的标准气体。按环氧乙烷小钢瓶中环氧乙烷的纯度、稀释倍数和室温计算出最后标准气中的环氧乙烷浓度。
计算公式为:
式中:c——标准气体浓度,μg/mL;
K——稀释倍数;
t——室温。
G4.2 样品处理
至少取2个最小包装产品,将其剪碎,随机精确称取2g,放入萃取容器中,加入5mL三氯甲烷或丙酮,充分摇匀,放置4h或振荡0.5h待用。
G4.3 分析
待仪器稳定后,在同样条件下,环氧乙烷标准气体各进样0.5μL,待分析样品各进样2μL。
根据保留时间定性,根据峰面积(或峰高)进行定量计算。
G4.4 计算
以所进环氧乙烷标准气的微克(μg)数对所得峰面积(或峰高)作环氧乙烷工作曲线。
以样品中环氧乙烷所对应的峰面积(或峰高)在工作曲线上求得环氧乙烷的量A(μg),并以式(G2)求得产品中环氧乙烷的残留量。
X=AV1/MV2
式中:X——产品中环氧乙烷残留量μg/g;
A——从工作曲线中所查得之环氧乙烷量,μg;
m——所取样品量,g;
V萃——萃取液体积,mL;
V进——进样量,mL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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